蒙牛家乐福为何发生“流血冲突”?
来源:和讯网 作者:倪金节
编者按:
据9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15日上午,郑州蒙牛公司因召集100多名员工采取不当方法“抗议”郑州家乐福超市摊派月饼,双方发生了一场流血冲突,冲突双方各有人员受伤,目前,有关人员已被警方治安拘留。一直以来,零售商“欺压”供货商和生产商的事情并不鲜见,进场费、过节费、促销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让供货商很是头疼。那么,缘何零售商和供货商之间存在着如此的矛盾?零售商向供货商摊派月饼,收取高额的进场费、过节费、促销费是否合法?又该如何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此,和讯网约请相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家乐福向蒙牛“摊派月饼”不合法
和讯网:郑州家乐福超市要求郑州蒙牛公司购买3万元的月饼,否则将对该公司采取措施,家乐福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陈及:这肯定是不公平的,现在包括外资在内的跨国零售企业在中国都是利用其销售终端优势来欺压供货商,商务部去年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
陈广:家乐福的这种摊派做法是属于企业的经营行为,不能简单以是否合法来界定。当然,其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难免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徐振宇:不合法,这个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典型的捆绑销售行为。你要在我这卖东西必须怎么着怎么着,有条件,这种条件是强行的。最近《反垄断》法通过以后对这种行为也有一些的限制。
在中国市场迅速扩张的过程中,一些零售商的市场势力迅速增长,甚至开始具备日益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一些零售商往往滥用其优势地位提出一些令供货商不愿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条件,这往往是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发生纠纷甚至正面冲突的基本原因。一般而言,大多数供货商面对大型零售商提出的种种条件是敢怒不敢言的,敢怒又敢言甚至敢于采取行动往往都是具有相当市场势力的著名制造商,几年前格力和国美叫板也是如此。实际上,蒙牛与家乐福去年在青岛市场也发生过类似纠纷,只是没听说有流血的事件发生。但是,具体应采取什么行动,我想至少应该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事。
主管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和讯网:既然去年年底,商务部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但是为何零售商和供应商的矛盾依然激烈,还是出现了上述的流血冲突,原因何在?
徐振宇:有政策就会有对策,零售商和供货商是一种典型的交易,这种交易完全用文件白纸黑字来规定起到的作用不会那么的好。
陈及:对,是这样的,问题继续存在,并没得到解决。这些文件需要进一步出台政策和法规的细则,规范零售商对供应商或者经销商压榨和利益上的剥夺问题。
陈广:目前,基于零售连锁终端资源对于供应商的重要性,供应商对于零售商收取一定费用的作法基本上是认同的。但是,零供双方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主要是因为零供双方对于费用收取的方式、名目及金额等容易存在较大的分歧。相关条例与法规的出台虽然有助于规范零供双方的交易行为,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交易过中,供应商在强大的连锁零售终端面前,为了实现企业的销售与经营目标,不得不继续向零售商妥协。
和讯网:是因为执行不力的原因吗?
陈及:肯定是在执行上有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在这个市场公平交易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加大操作力度,目前商务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做的不够。
还有一个是因为有些供应商本身迫于不愿意和销售渠道矛盾激化的不得以忍气吞声,只能忍让。不像蒙牛比较大牌,敢做一些抗争,现在基本关系就是这种博弈式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要是国际大牌就压零售商。要是一些中小企业简直就是被盘剥的等于白白为他们打工了,就赚了名声。我在家乐福、沃尔玛,商品在那儿摆着,证明自己的身份被人家大牌给认定。
我认为主要还是要让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依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去进一步的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和讯网:那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高额的进场费、过节费、促销费呢?
徐振宇:这个可能存在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问题,一切按照先行的法律法规来界定,《反垄断法》有这方面的约束。
陈广: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只要零供双方经协商双方都认可相关费用及数额,则视为合法的经营行为。
和讯网:零售商目前向供货商收取高额的费用,原因何在?是因为他们的经营成本太高吗?还是另有隐情?
陈广:超市是以低价销售位口号的业态,其单纯的以销售产品获得的经营毛利非常低,因此,收取供应商的费用是连锁超市目前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
陈及:不是,零售商就是要为了挣钱。零售商像家乐福、沃尔玛本身是个薄利行业,超市就打价格战嘛,他们不得不转嫁成本费用风险形成利润,所以他们的压榨也是来自于市场压力,因为我们整个是一个恶化的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既然管的不好,允许这种天平倾斜,那么可以这么做下来。现在需要政府执法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协调这个利益关系,重新让倾斜的天平恢复平衡。
徐振宇:有这个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核心的原因是在于零售商,特别现在这种大零售商市场势力在迅速扩张。对于零售商而言,尤其是那些企业规模快速扩张的零售商,更重要的是加强企业内部必要的监管。家乐福所谓个别主管的摊派行为或许不一定是个别现象,很可能是企业管理失控的结果。企业的权力实际上被基层的管理人员所把持,如果不能对基层管理者实施有效的监管,企业高层所不愿看到的现象(如摊派、受贿等)就在所难免。所以,郑州家乐福所发生的事件,不能仅仅看成是蒙牛公司的“挑衅”,也不能仅仅看成是家乐福的个别基层员工的不当行为,至少在某些方面暴露了在中国市场快速成长的家乐福公司的管理漏洞。
强强相遇往往就会发生冲突
和讯网:就是垄断地位很强大?
徐振宇:这个不能说,就是它的市场势力增长的很快,比如说大的制造商市场势力增长也还可以,比如像蒙牛,所以导致谁也不让谁,有点类似于上次国美和格力闹翻,基本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们都很牛,蒙牛很牛,家乐福也很牛,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如果蒙牛换成一家很不知名的厂商是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件的。
供货商尽量要多“文攻”,少些“武斗”
和讯网:对于广大的生产商和供货商来说,如何应对零售商收取的高额费用以及种种刁难?
陈广:作为供应商,在进入某个连锁零售终端前,首先应对其收取的费用及回款信誉进行调查与综合评估,尽量选择信誉相对较好的零售企业作为其合作伙伴。
陈及:可以通过供应商的行业组织,进行集体谈判,特别中小企业供应商建立这样一个合作机制,去跟供应商谈判要求合理的利益关系,否则的话单个供应商是无法对抗这些大牌掌握零售终端控制权的零售商。
徐振宇:对于供货商而言,至少可以避免与零售商剑拔弩张的局面。商务部去年出台的有关文件和最近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都可以用来制约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的行为。即使不准备诉诸法律,但自己所采取的行动也应该尽量避免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郑州家乐福和蒙牛之间发生的闹剧只是零-供矛盾激化导致的个别极端事件。至于流血的结局肯定不是双方一开始就策划好的。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很同情在此次事件中受伤的蒙牛郑州公司的经理,但愿以后更多的是文攻,不要再有武斗。
自建渠道并不是很好的应对策略
和讯网:格力集团董明珠拒绝与国美苏宁签单,自建渠道的做法你认为是否值得学习,有没有推广的意义?
陈及:一些大牌的企业是可以这么做的,但他们仍然逃离不出这种不公平的环境。要是去做专卖店,实际上成本费用会很高,我并不主张这种做法。因为如果大家都去做,市场上专业性卖场不就没有了嘛。
陈广:我很钦佩董明珠的这种行为,但同时这种做法也在某种程度上也违背了社会专业分工的规律。此外,自建渠道也需要很大的投入,绝大部分供应商不具备这样的资金实力与人才储备。今年格力集团又重新与国美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此可见,强大的零售连锁终端还是供应商实现销售与受占领市场的重要渠道。
徐振宇:这样是两败俱伤,最后格力又到国美去卖了,我也不提倡这个值得学习,可能也是一种战略,格力跟国美闹翻也是一种战略。要么咱们分开试试,我也不一定完全要依赖你,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嘛,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自建渠道我看现在一般都不太成功,自建渠道一般大多数人买还是到专业的电器零售商买,这涉及到一个成本和收益权衡问题,自建渠道成本太高了,比如说在零售商卖的成本和收益和自建渠道的成本和收益他有一个比较问题。
应该通过行业组织来解决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矛盾
和讯网:对于政府来说,在零售商和供货商的矛盾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陈及:政府层面就是要完善政策法规,中国一直没有《公平交易法》,应该加紧这方面法规的建设,才能依法行事。再一个就是说,供应商或者中间商应该有自己的行业组织,集体谈判,跟我们工会与企业主集体谈判协商工资一样,这样整个市场关系才能够逐渐的恢复起来,恢复到合理化程度,否则的话这个市场流动一紊乱,对整个国家经济都会造成很多的问题。
徐振宇:我感觉解决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困难,可以缓解和规范,但是也不能对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有太高的期望。
陈广:为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应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倡导和谐、共赢的零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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