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大领域:市场占有率
“红海”的基本支持理论在哪?就是这个“市场占有率”。
“市场占有率”是经济学中最为牛逼轰轰的理论,它这样给商人们描绘了一个神话传奇:你是商场英雄吗?!如果是的话,哪就拿你的“市场占有率”来证明!
欧美在资本积累时代,也曾迷信过这个神话。他们的商人也曾象俺们“养蛊”一族一样,“抓数虫置于一盅内,百日后开盅,定仅余一只,谓之蛊。”——残酷竞争到最后,必定只剩一个最为强悍的商家,谓之“商蛊”。所以在上个世纪20年代,“商蛊”洛克菲勒家族,控制了美国石油产业的75%,至于洛氏石油的“市场占有率”嘛,火火~,竟在美国本土高达90%以上。
这种状况,当然是极为不利美国市场,也导致了“自由经济”的终结。所以,美国国会相继出台了《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4年克莱顿法》、《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除以上三个基本法案之外,还进行了一连串重要法规的修改和补充:《1918年维伯——波密伦出口贸易法》、《1933年惠勒——利法》。这些法规在性质都属于“禁止型”立法,就是要限制与禁止“垄断”。因此,二战结束后,欧美资本家们都不敢咋提“市场占有率”了,一提就可能有“违法”的嫌疑。倒是一些独立的经济调查组织,会拿出“市场占有率”的数据来,论证报告中的某些观点。
别人玩剩下来的、不玩的,倒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由小日本接手了过去,他们的“汽车攻势”进入美国本土,就是以一种“市场全面入侵型”开始和发展的,没几年就攻陷了美国向来引以为自豪的汽车市场。然后日本资本快速跟进,买完福特买通用,连别人美国的象征“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等,都在“洽购”中。整得美国老百姓很生气,一起瞎嚷“日本人用他们的汽车,做到了他们在珍珠港没有做到的事!”美国政府倒还冷静,趁机把一些“中低端资产与技术”剥离,全卖给日本,换回钞票来就静悄悄地发展自己的“高端科技和产业”,整出个全世界最大的“硅谷”。然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整个90年代,突然推出了“因特网”和“微软电脑软件”等,一下子就把“日本汽车军团”赶回本土。
得~,这下轮到小日本郁闷了——原来愣头青式霸占别人的市场未必有用,关键是怎样让自己的企业得到利润。小日本怎么都不明白,咋美国也学会了俺们毛主席的军事原则“不在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而在于有效地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呢?(当然,商业不是打仗,所以后一句是否可改为“而在于高效地获取市场利润”?好象更合适一些?)
所以吧,现在连美国人都在骂他们自己的企业“沃尔玛”,是在“垄断市场”,是在搞“血汗工厂”,就俺们一些中小企业,老拿“市场占有率”要求自己,深怕不是“商场英雄”似的,一下子推出270¥一台的微波炉,还要子承父业地“再坚持15年”。其实这伤不了别人:你把市场全占了,好象要挖个坑来埋人,别人都是搞惯商业的,当然趁机转身,把这个微波炉当成“低端市场”处理,腾出精力腾出资本,再发展出另一些更实用好玩的东东出来。但你这微波炉可别涨价,一旦你以为独霸了市场就“任我行”了,等市场价格达到了某个“利润点”的时候,别人可是有资本有技术的,当然可以随时进来把你的利润全部抢掉。
所以吧,目前这个“微波炉”挺窘迫的。名声挺大,日子却不好过,连搞个“企业内训”请外面的培训师,也巴巴地对别人说:“俺们交换吧?你给俺们搞培训,俺也培训你们”——连这点小钱也拿不出,谁愿意给你培训呵?就让你封闭起自己,认自己“老大”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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