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富豪作家来得更猛烈些
□施袁喜
据说,现在的作家红得发紫,上了“富豪榜”;又说,现在的作家饿得发慌,忙着被包养。
红得发紫的作家,有来自中国作家体制内的“名门正派”,也有江湖草莽出身的“绿林英雄”。好在发紫不论出身,只要你辛苦写出来的书能被出版,而且“发行册数×定价×版税”高到一定数目。
认为中国文人都是一副穷酸相的论调,是对中国古代作家们“耻于提钱”的一种误读。把“稿费”雅称为“润笔”的时代,仍旧不乏一字千金的“作家富豪”。司马相如的一篇《长门赋》“得黄金百斤”,章太炎一联“寿序”,“付三万银洋”。一度被认为“穷酸文人”的鲁迅稿费年收入18万银元,赵树理用《三里湾》的稿费买了房子,诗人张绍民凭几行诗获得了一辆小汽车……贵如黄金的文字,不止在此时代产生。
“作家富豪榜”的意义,在于它使“作家”和“金钱”这两个看上去不怎么舒坦的词语,在商业的意义上获得平等。谁说作家就该“固穷”?一个常识是,作家也是一种职业(尽管它大多时候都以“业余爱好”的形式出现),为此职业付出劳动,就该获得报酬。而所获报酬的多寡,目前与其受众数量成正比。这也无可厚非,商业自有商业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畅销,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滞销。
有“一夜暴富”的商人,有“一夜暴富”的画家、歌手,也该有“一夜暴富”的作家。他们“一夜暴富”的背后,更多地沉积着辛酸的血泪,以及艰苦卓绝的劳动。不应畏惧“富豪作家”数量的增加,而应该让他们增加得猛烈些,更猛烈些。只要《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还在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的全英富豪排行榜上,中国富豪榜上再增加几位作家,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诧之事。
饿得发慌的作家数目,没有媒体愿意去统计,但应该也不少。都是在码字,为何有的能码到富豪榜上去,而有的照旧穷愁度日?这个问题,也并非三下两下就能说得清楚。作为精神粮食的提供者,一些作品无法畅销,不能为作者带来巨额收入,但他所提供的文本对文学史是有贡献的。“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曹雪芹似乎也没有因为《红楼梦》而捞上半分钱,反倒搭进了一条命。而一度畅销无比的作品,除了为作者换来一时的名气和大把收入之外,似乎也别无用途。但这种对比在此时代似乎已经失去了效力,我们只有寄望于二者的兼和,希望那些既被市场认可,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尽早诞生,或已经诞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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