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和诺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当天津工厂(NNCB)、北京总部和研发中心、苏州宏达、诺和诺德(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NNTB)、沈阳工厂(NNSBP)的法定注册完成和投入生产运行之后,对各部分的整合便提上了日程。整合的核心是申请建立诺和诺德的投资性公司,即诺和诺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这将使北京的中国总部不再是诺和诺德(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北京分公司而成为真正的法定中国总部与发展研究中心--诺和诺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NNCI),从而也将理顺诺和诺德公司在华投资的各企业之间的法定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各地方的诺和诺德企业要履行变更投资者名称的法定手续,这需要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北京总部则要通过所在地中关村外经办、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最终要报给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外经贸部发给批准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给营业执照才算全部完成。完成这些法定程序是需要这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根据我的经验,事情总是这样:"你着急,他不着急。他着急,你来不及。"你想把文件早早送出,可是文件迟迟准备不出来,但是文件一旦到你的手里,所有人恨不得明天就拿到批准证书,这个法律过程就转变成一个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公关过程。分析了整个过程之后,就可以找出关键部门。显然,各地方的手续应由各地的企业去办理,我们掌握进程即可。北京的两级主管部门因是转报,只是例行公事而已,一般不会有问题。此事关键是经贸部外资司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审批。作为投资性公司,我们已大大超过法定标准,要想使批准的速度加快,就要使外资司的领导弄清我们在中国的结构和投资关系。为此,我和瑞斯格、安森州及律师专门在经贸部约见了外资司的汪师嘉司长与黄乃华处长,详细介绍了诺和诺德在中国的情况并用附图讲清了我们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汪司长说:"我们已经收到北京市报来的材料,此次交流使我们弄清了你们企业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国家工商局的审批的要点是对营业范围的文字表述,但是这个文字表述在经贸部的批准证书中已经出现,在工商方面一般说来只是个别文字的调整。企业希望经营范围应尽可能的宽泛而又不违背国家对经营范围的规定。由于我们平时的工作,我们保持了与这两个部门之间的和谐关系,我们做得恰到好处。诺和诺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建立,理顺了诺和诺德在中国各企业之间的法定关系和结构格局,也使诺和诺德进入了投资性公司的行列,这意味着上级主管部门已把诺和诺德列入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序列加以管理,从而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关注,这在随后由商务部组织的一系列的投资性公司的会议活动以及建立的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中可以得到证实。诺和诺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即诺和诺德的中国总部,很多人将其误认为是一个金融性的投资公司,为此,我们不得不多费些口舌,对打来电话的人说:"我们不做风险投资,也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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