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篇
偶像与经典的品牌标准
对于什么是偶像,什么是经典,我着实思考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新华词典》上说,偶像原指的是宗教或迷信的人敬奉的用泥、木头雕塑出来的神像,后泛指盲目崇拜的对象。如果“崇拜的对象”前面没有“盲目”二字,我们还可以接受,但因为有了“盲目”,“偶像”一词一下子变得贬义起来。
这多少让人感觉很突兀。原来我们舆论一直宣传的“偶像”,甚至要将雷锋树立为新时代的“偶像楷模”,在编撰《新华词典》的一批老学究看来是“盲目”,果真如此,那么我们对雷锋的偶像崇拜,岂不也是“盲目”?
后来,我又查阅了相当多的典籍,终于发现,《新华词典》对“偶像”的定义是有谬误的,所谓“偶像”,就是指被人崇拜的对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楷模。
那么,经典又是什么呢?
一般以为,经久不衰的万世之作,后人通常将它尊敬称为“经典”。经典就是典范性、权威性的著作,也是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书”。
在我国古代,古人喜欢把一些重大原创性、奠基性的著作,单称为“经”,如老子、论语、圣经、金刚经等。其中有些还被称为经中之经,位居群经之首,比如中国的《易经》,佛家的《心经》等,就有此殊荣。
“典”是个会意字。从甲骨文字形看,上面是“册”字,下面是大,合起来就是大本大册的书。典的本义是指重要的文献、典籍。
因而,所谓“经典”的古书,它本身的文字,便是“文学”的“艺术”的作品,所以叫它“文章”。好“文章”就是“文学”的“艺术”,一定可以朗朗上口,很有韵律的歌唱。
古人把最难记的算术和其它天文、地理、物理等学识,都编成“歌诀”来唱,声声朗诵。那便是最高明的方法,使人们从小不用绞尽脑汁去背记,自然而然地进入记忆,一生到老也不容易忘掉。而且犹如现在的电脑一样,意识一动,就在嘴上背诵出来了。
显然,经典就是能够长远流传的东西,那些东西在历史的岁月里,留下了他们永恒不灭的印记,直到若干年后,仍然能勾起人们对它的回忆与想象。那么,作为人们普遍崇拜着的偶像,他能成为经典吗?
雷锋是一个特定年代的历史人物,他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偶像。尽管那个时代过后,人们又开始有了更多的精神偶像,但回首整个历史,雷锋的偶像印记却是无法抹杀的,因而雷锋既是偶像,也是一个可以永远回忆与想象的经典。
我现在正在反思,娱乐界有那么多的明星,但真正成为偶像与经典的,又有多少呢?
前两天打开电视,看到电影频道正在做年度经典影片回放,每个星期都会有一个核心人物,他们是周润发、刘德华、周星弛、张国荣、梅艳芳。今天,除了刘德华和后起的周星弛仍孜孜不倦的活跃在娱乐圈之外,老一辈的周润发已隐退“娱乐江湖”,至于张国荣和梅艳芳,则相继逝去。
频道编辑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些人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他们是明星,是偶像,也是经典。他们能在娱乐界树立自己“偶像与经典”的品牌形象,不单纯是因为实力,更在于,他们的人格受人尊敬,他们代表着一个时期的历史,是一个特定时代的群体代言人。
而这,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已经足够。明星只是一个出了名的人,就象章子怡、赵薇,还有邓建国宋祖德之流,可是要真正成名,明星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对于一些明星而言,可能穷尽一生之力,也很难做到。
成为一代“偶像与经典”,是有其品牌标准的,那就是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完美融合。周润发、刘德华、周星弛、张国荣、梅艳芳等之所以能被人时时牵挂甚而怀念,是因为,他们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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