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语
我隐隐有种感觉,中国在经历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第一轮“一夜暴富”的狂歌猛进之后,今天正迎来第二轮。
如果说第一轮完全是因于政策,那么第二轮,将彻底得益于互联网。
6年前,世纪之交的时候,中国曾经受过一次互联网洗礼,但那种洗礼更多的是一种启蒙。由于当时中国网民规模和群体文化并不成熟,所以看起来炙手可热的互联网经济,骨子里浸透的满是空虚。那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泡沫话剧”。
然而,6年后,时过境迁,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中国网民数量增长了140倍,2005年网民突破1亿,2006年将继续攀升至一亿五千万人,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23%—30%的速度一路飚升(来自CNNIC)。
更让人震撼的是,中国网民一亿之众,竟然不是支离破碎的散兵游勇,他们开始汇聚成一个个“网络部落”,并生成着各具特色的“部落文明”。在他们的“文明世界”里,他们游戏着,追求着,有着他们的语言,他们的信仰,以及他们的偶像与娱乐。
这些新生的“族群”,似乎天生就是传统世界的挑衅者。他们总是以他们独特的行为方式,不断冲击传统世界的道德底限。当然,还有商业观。
刀郎、超女、芙蓉姐姐、郭德纲、胡戈、沐尔……,这些一夜成名的网络部落“酋长们”,对于传统娱乐人的思想刺激,绝对是颠覆性的。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真心英雄”成龙、“冷面歌后”王菲、“笨小孩”刘德华等经典娱乐品牌的打造手法,曾一度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完美而无法超越的。但是,网络“酋长们”肆无忌惮的走红,恰似“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不仅“梨花”开了,仅接着“桃花”“牡丹花”“茉莉花”也争先恐后的开了起来。
娱乐界顿时变得姹紫嫣红了。不管是电影、音乐、电视剧,还是动漫、小品、相声、戏剧,甚或最新窜红的博客,都开始有了网络成名的先例。
可是,网络真正在中国普及,不也就这么6、7年的时间吗?传统娱乐品牌“慢热”的思维,在互联网疯狂的“造名运动”面前,显得有些可笑。
是什么赋予了互联网如此大魔力,它不就只是个传播媒介吗?与电视、报纸和广播有什么差别?为什么传统媒体做不到的,它做得到,传统媒体做得到的,它能做得更好?
在互联网时代突然来袭时,传统世界显然有些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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